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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贺!福建这些县(市)获乡村振兴工作激励
来源: | 作者:福建省农业农村厅、福建省乡村振兴局、福建省财政厅 | 发布时间: 2024-01-02 | 12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近日

福建省农业农村厅

福建省乡村振兴局

福建省财政厅

联合发布通知


图片


经设区市推荐、省级部门

综合评价择优遴选

决定对2023年落实乡村产业振兴

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

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措施

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

以下7个县(市)予以激励

↓↓↓

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
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
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县名单 

福州市闽清县

漳州市漳浦县

泉州市德化县

三明市建宁县

南平市邵武市

龙岩市漳平市

宁德市寿宁县 


为引导各地担当作为、改革创新,推动乡村产业振兴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,福建省农业农村厅、乡村振兴局、财政厅联合制定《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方案》,每年对年度内促进乡村产业振兴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设区市(含平潭综合实验区)、县(市、区)进行激励。


为科学评价各地工作成效,该方案设定了量化评价指标,包括组织推动、政策保障、乡村产业发展成效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、加分项目等5个一级指标以及15个二级指标。


根据方案,对激励对象在分配省级以上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支持。激励资金用于乡村产业发展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领域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具体项目。此外,向国家推荐申报产业发展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项目,以及国务院督查激励对象时,优先考虑获激励的市县。